在某地区,曾有一名男子谎称自己拥有“转学门路”,以此为诱饵,成功骗取了 15 万元。他利用家长们渴望让孩子转学到理想学校的心理,编织出一个个看似可信的谎言。这些家长们在焦急与期待中,纷纷将钱财交予他,希望能通过他的“门路”实现孩子的转学愿望。然而,最终真相大白,这名男子被依法判处刑罚。他的行为不仅给那些家长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破坏了社会的公平与诚信,警示着人们要保持警惕,不要轻易相信此类虚假的承诺。
自称“人脉广阔”可以办理入学、转学事宜,实际上却是诈骗圈套。近日,经鼓楼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王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我搬家后,想让孩子转学到附近学校,正巧认识了王某。”市民林先生说。2023年5月,王某告诉林先生,自己认识很多人,可以帮助林先生的孩子转入某中学,但需要一定的费用,如果办不成就退费。于是,林先生便先转了五万元给王某。但直到当年8月底开学在即,转学事宜依然没有着落。在林先生多次催促下,王某以“工作忙”“正在协调”等理由搪塞,又用“需要找关系打点”“缴纳校服费用”等借口向林先生要求继续汇款,甚至安排人员冒充中学老师给林先生发短信劝慰。直到2024年7月,林先生终于察觉被骗,于是报警。
原来,王某此前多次因诈骗罪获刑,这次更是借“办理转学”为名,先后从林先生处索取费用共计15万余元,并用于个人消费。此外,王某还以“内部入学”为名,向郑先生索要3000元,承诺帮助其孩子入读某职业学校,但最终郑先生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鼓楼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表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25年5月,经鼓楼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林先生和郑先生全部经济损失。(记者 宋亦敏 通讯员 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