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外面有挺多游乐园的,许多家长也会带着孩子去玩,但是不管是什么样的游乐设施,只要是孩子比较顽皮爱动的,基本都是会有安全隐患的,只是小和大的区别,比如顽皮的孩子蹦蹦跳跳的,把头给磕到游乐园什么东西上面,肯定是会受伤的。
在这种情况之下,到底谁来出医药费,这就比较难以说清楚了,家长会认为是磕到游乐园的东西受伤的,游乐园就得全额赔偿才对,而老板会认为是小孩子自己跳过去磕伤的,游乐园的责任不是很大,在广东就发生了这么一件事,我们一起来看看。
事情是这样的,在1月27号洪先生带着自家2岁的女儿到广东深圳龙岗的一家游乐园玩,女儿在玩游乐园内的波波池时,意外把头给磕伤了,到医院检查是有3.5公分的伤口,为了能让女儿以后不留疤痕,洪先生是带她跑了4家医院去治疗。
最后是选定了一家美容医院,使用医院的美容针来缝合的,总计是花掉了5000元左右的医药费,后续再去治疗一次还得2000元左右,在他看来女儿是在游乐园受伤的,那游乐园就得出全部医药费才对,然而店长给出的结果是承担30%。
上图就是他女儿磕伤时的情况,先是从后方绿色的地方,跳起来要到对面去,结果额头磕碰到绿色软凳的尖角处,虽然凳子是包了层软皮革,但内部是属于木材类的,现在游乐园也没做整改,洪先生认为安全隐患很大,以后再有小孩子磕碰到怎么办。
在接到洪先生的反映后,记者也到了现场查看,确实是和他所说的一样,皮革内部就是木材,后面通过电话联系上了店长,对方表示承认软凳是有安全隐患,但是怎么赔偿他没权做决定,如果洪先生对30%责任不满意,只能请他走司法途径解决了。
小结
虽然软凳是游乐园的没错,女儿磕到软凳上受伤,游乐园是有一定责任,但是游乐园的义务也做得差不多了,比如文中软凳的位置,游乐园已经包上了皮革,只要是正常走过去之类的,根本就不会把额头给磕伤,我认为30%责任也算合理的。
作为监护人的洪先生,其实也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在孩子做出比较危险的行为时,家长要及时提醒她注意安全,避免类似于出现磕伤的情况,独自承担70%责任也是合理,就和店长所说的一样,不行就走司法途径来解决,让法院划分双方的责任。
大家对此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