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方面
注册资本:不得少于 30 万元人民币。
质量保证金:需在指定银行缴存 20 万元人民币质量保证金,不过部分试点地区可用履约保险代替。
场所与设施方面
固定的营业场所:申请者需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或者租用租期不少于 1 年的营业用房。营业用房应当满足业务经营的需要,且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须一致,一般应为商用办公场所,不可使用住宅性质房屋办公。
必要的营业设施:需配备 2 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传真机、复印机、可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的计算机,以及打印机、消防设施等。
人员方面
导游人员:至少三名有导游证的导游,并且要提供导游证、劳动合同以及社保记录证明。
经营管理人员:具有旅行社从业经历或相关专业经历的经理人员和计调人员。
此外,在办理国内旅行社时,还需取得企业法人资格,且公司名称需包含 “旅行社”“旅游” 等行业关键词,经营范围需明确包含 “国内旅游业务” 和 “入境旅游业务”。同时,不同地区可能有一些额外要求,例如北京要求营业场所面积不小于 60 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