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公示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的公告》,全文如下: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公示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的公告
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评选表彰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文旅非遗发〔2023〕123号)要求,经组织推荐、评选,共评选出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100个,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200人。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
异议受理单位: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
邮政编码:100020
联系电话:010-59882826、59882827
电子邮箱:feiyisi@mct.gov.cn
文化和旅游部
2024年8月2日
附件1
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共100个)
内蒙古自治区
呼伦贝尔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巴林右旗格斯尔文化生态保护发展中心
乌审旗文化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附件2
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共200 人)
内蒙古自治区
石慧(女)内蒙古自治区展览馆信息部副主任、馆员
郑晓峰包头市艺术研究中心(非遗保护中心)副主任
杜志忠(蒙古族)察哈尔右翼后旗文化馆馆长、副研究馆员
包永明(蒙古族)锡林郭勒盟文化馆(非遗保护中心)副馆长
余雅明(女,蒙古族)兴安盟文化中心副主任、馆员
卢云山 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乌海市海勃湾区云山艺术创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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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旅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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