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立带领执法检查组到象州县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组成员先后到寺村镇交址村,古象温泉度假村和旅行社等地检查各项旅游配套设置情况。通过实地检查、听取汇报、与群众交流的方式检查“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执法检查组在寺村镇交址村阳光葡萄园示范基地了解产业发展情况
检查组到旅游企业检查职工疗休养项目运营情况
当天下午召开全县旅游“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汇报会,听取象州县人民政府和县直相关单位的工作汇报,执法检查组成员和与会的人大代表、企业代表也分别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吴立指出,象州县注重发挥法规引领作用,编制了《象州县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象州县温泉度假区总体规划》,积极推动乡村旅游、全域旅游,助推脱贫攻坚成效明显,历史文化、特色产业和红色文化优势资源得到有效开发利用,旅游产业开发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全县旅游产业整体呈现出转型升级、健康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
召开汇报会。
吴立指出,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旅游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树立法治理念,进一步发挥法制引领作用。持续加大“一法一条例”和涉旅法规的宣传学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依法行政、依法治旅和守法经营的良好氛围。二是要突出问题导向。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不足和问题,要及时向政府及职能部门进行反馈,提出有针对性的、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助推有关问题的解决。三是要打造精品线路。立足本县特色资源优势,挖掘本土传统文化内涵,开发一批带动作用明显、特色鲜明、体验性强的旅游精品线路,提高旅游开发的质量和效益。四是要树立品牌意识。牢固树立全县旅游“一盘棋”思想,打造象州县旅游特色品牌,形成全县统一的旅游宣传,塑造有特色、有吸引力、辨识度高的旅游目的地整体形象,形成全县旅游发展合力。五是要坚持联合执法。加强部门联动,重视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效果,提升执法水平,为全县旅游产业健康有序向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彩波、副主任巫世君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检查。
图文丨罗 钰 韦晓兰
初审丨罗 钰
终审丨韦 欣
编辑丨覃洛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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