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mmer vacation
暑期出游温馨提示
快乐过暑假 安全不放假
炎炎夏日,暑期将至,旅游市场消费也将迎来又一个高峰。市民游客在选择参团旅游时,如何更好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呢?宿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提醒广大市民游客,参团旅游一定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查验证照,选择具有相应资质旅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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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团旅游时需查看《营业执照》《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等有效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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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游、边境游,需查看旅行社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是否包含出境游、边境游,并选择具有相应经营资质的旅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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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学旅行,中小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所属的对外教育交流机构或者共青团、少先队与妇联组织等社会团体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以营利为目的招徕、组织、接待中小学生进行研学旅行、夏(冬)令营活动,并为其安排交通、住宿、餐饮、游览甚至导游、领队等多项旅游服务的,应当取得相应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但相关旅游服务由旅行社承办的除外。
二、注意细节,规范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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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出行前,务必要与旅行社签订正式的旅游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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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合同中需明确约定费用标准、行程路线、食宿交通、游玩项目、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等各项行程事项和权利义务,涉及购物活动(包括购物点数量、名称、停留时间),自费项目条款需特别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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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发现合同中存在不公平不合理条款,应拒绝签订或与旅行社协商修改。
三、警惕陷阱,防范“不合理低价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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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甄别、理性选择合法正规的旅行社,根据旅游产品的品质和服务质量合理预估团费,避免掉入“不合理低价游”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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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微信群、朋友圈、短视频平台等社交媒体上发布的旅游促销信息、参团链接等需提高警惕,不轻信各类营销话术。切勿轻信免费旅游、购物(会员)送旅游等宣传广告所组织的团队旅游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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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团多以“团购价”“旅游补贴”等噱头吸引消费者,在旅游过程中通过压缩旅游品质、要求消费者高额购物、临时加价、增加自费旅游项目等方式实现盈利,使消费者实际出行体验难以保障,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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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违规经营者利用老龄群体辨别、防范意识较弱的特点,虚构旅游项目,引诱报团参与,不仅给众多老年人造成经济损失,还严重影响老年人身心健康。
四、文明旅游,合理合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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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期间,自觉遵守目的地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事先了解并尊重目的地文化传统、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遵守旅游景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定及限流分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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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善保存旅游合同、行程单、发票或收据等凭证,便于事后维权。如遇旅游服务质量等纠纷,要冷静对待,合理维权,及时与旅行社、供应商协商解决或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在海外遇紧急情况时,请及时报警并就近联系中国驻外使领馆获取领事保护(+86-10-12308)。
来源:执法支队
编辑:郭 瑶
初审:孙小敏
复审:吴佳佳
终审:刘宝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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