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联合工作组8月3日发布通报,公布赛里木湖景区工作人员殴打旅游车司机事件处理及整改情况。7名涉事工作人员被行政拘留,景区运营单位董事长被免职,备受争议的自驾服务费调整为按车收取。
7月23日17时许,赛里木湖景区入口处发生多名景区工作人员殴打旅游车司机事件。经公安机关查明,1名景区工作人员在开展票务核验时,与新疆某旅游客运公司司机王某某发生争执并互殴,冲突过程中先后共有7名景区工作人员参与殴打行为。经法医伤情鉴定,王某某损伤程度属轻微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对7名景区工作人员分别作出10日至15日不等的行政拘留处罚,每人并处罚款1000元。
在责任追究方面,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规定,赛里木湖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景区运营单位)党委书记、董事长苏某德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并予以免职处理;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张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下属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吴某军、检票主管龚某海被给予撤职处分。赛里木湖景区党工委被责令作出深刻检讨并通报批评,多名管委会领导被追责问责。
针对此前景区执行75元/人自驾服务费引发的争议,联合工作组指导景区优化调整收费模式。新标准改为按车收费:5座及以下120元/车、6至7座180元/车、8至19座300元/车、20座及以上600元/车。因票务系统需调整升级,新方案自8月20日0时起执行;8月4日0时至新方案执行前,暂按30元/人收取。
联合工作组表示,将督促景区全面整改、提升服务质量,同时自治区将指导全区涉自驾收费服务的旅游景区抓紧制定优化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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