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旅行社、导游及相关从业人员: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广大游客合法权益,提升旅游服务品质和行业形象,有效防范和整治导游执业不规范、强制消费等突出问题,特向全县旅行社、导游及相关从业人员发出如下倡议:
一、严守法律法规,坚决抵制强制消费
依法合规经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共同营造公平、透明、健康的旅游市场环境。
严禁强迫消费:坚决杜绝导游通过言语威胁、暗示、限制行程、甩团弃团等手段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购物、参加自费项目。
抵制“低价陷阱”:严禁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游”“零负团费”等为诱饵招徕游客,并在行程中安排强制购物或变相强制消费项目。
保障知情选择:在旅游合同中清晰、详尽列明所有行程安排、购物场所、自费项目及其价格、时长等关键信息,充分保障游客知情权与选择权。严禁擅自增加合同外收费项目或延长购物时间。
二、强化导游管理,全面提升服务品质
持证上岗与专业提升:确保所有导游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鼓励并组织导游积极参加各级文旅部门及行业协会举办的业务培训,不断丰富知识储备,提升讲解水平、应急处理能力和职业道德素养。
规范执业行为:导游必须经由旅行社委派方可执业,严禁私自承揽或以任何形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
规范讲解内容:导游在带团过程中应使用规范导游词,坚决抵制歪曲历史、传播虚假信息、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社会公序良俗的言行。
三、加强行业自律,自觉接受监督
各旅行社要切实增强自律意识,自觉接受文旅、市场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游客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规范服务行为。
要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对违规导游及合作方实行“零容忍”,及时进行处理。
要快速响应游客诉求,虚心接受游客的意见建议,主动化解纠纷,对游客的投诉积极回应并认真整改。
让我们积极践行行业自律公约,相互监督、相互促进,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为庐江旅游业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庐江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3月28日
来源丨市场管理科
编辑:庐小毫
初审:小乔乔
复审:周小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