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线索摸排追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及时阻断非法利益链、业务链,严厉打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整治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游客合法权益。为进一步引导经营主体及从业人员依法经营、规范执业,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现将我市第二批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
无证导游周某某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案
2025年5月26日,上饶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婺源县婺女洲度假区开展旅游市场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周某某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的违法行为。周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上饶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对周某某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玖佰元(900元)、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15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对委派社上饶市欢行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罚款5000元、对旅行社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朱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余干县查处刘某某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案例三
德兴市查处蒋某某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2024年12月,根据上级转办交办函,德兴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对德兴市“聚远户外沙漠”微信公众号发布旅游招徕信息进行调查。经查:2024年11月23日,蒋某某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利用德兴市“聚远户外沙漠”微信公众号发布包价旅游招徕信息,并擅自组织21人到安徽省黄山市黟县塔川、南屏开展旅游活动。蒋某某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德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蒋某某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73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来源:上饶文旅之声
初审:蓝伟宇
复审:胡 晨
终审:周子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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