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宋亦桐)6月28日,深圳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指出,经查,该行存在利用赠送基金份额形式开展基金销售业务的情况,违反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5号,以下简称《销售办法》)第二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
依据《销售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平安银行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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