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嘉华股份(证券代码:603182)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山东省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土地集团”)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出具《关于山东土地集团并购嘉华股份的意见》,原则同意山东土地集团并购嘉华股份的方案。
公告显示,4月7日,山东土地集团已与张冠玲、李广庆等9名股东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嘉华股份3622.37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01%。
同时,嘉华股份还与山东土地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山东土地集团拟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143.02万股(含本数)”,发行完成后,山东土地集团持股比例将达到31%。
嘉华股份表示,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山东土地集团,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开资料显示,山东土地集团是山东省政府批复成立的省管功能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由山东省国资委直接持股70%,并通过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间接持股20%,合计控制90%股权。其主营业务聚焦土地等自然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和管理,服务乡村振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
嘉华股份则长期深耕大豆加工领域,同时布局热电能源业务,构建“大豆加工+热电联产”协同格局。土地集团的资源优势有望为公司热电项目审批、能源获取提供支持,助力该模式的深化落地。
财务数据显示,2025年,嘉华股份营收13.86亿元;归母净利润为9470.06万元;一季度营收4.17亿元,同比增长20.11%;归母净利润为2731.17万元,同比下降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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