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财政要闻
2026年第15期(总第55期)
(04.13-04.19)
国际财政要闻
01
01
IMF下调世界经济增长预期。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14日发布最新一期《世界经济展望报告》,将今年世界经济增长预期下调0.2个百分点至3.1%。报告指出,在中东战事冲击于今年年中消退的情况下,今年世界经济预计增长3.1%,较今年1月预测值下调0.2个百分点,全球通胀率将升至4.4%,较2025年上升0.3个百分点。若战事及高油价持续更长时间,今年世界经济增速将降至2.5%,全球通胀率则将攀升至5.4%。在极端情况下,今年世界经济增速恐降至2%。
02
全球贸易增速可能进一步回落。
世贸组织日前发布《全球贸易展望和数据》2026年版报告指出,受地缘政治紧张等因素影响,2026年全球商品贸易量和服务贸易量增长均将明显低于2025年水平。
报告预计,2026年全球商品贸易量增长将从2025年的4.6%放缓至1.9%,2027年回升至2.6%。这一预测低于之前的预期,主要受到地缘政治紧张局势、高油价和贸易政策不确定性的影响。服务贸易量增长预计也将从2025年的5.3%放缓至2026年的4.8%,2027年回升至5.1%。
国内财政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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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聚焦优化审批权限配置、提升服务便利度、强化全过程监管,着力扩大有效投资、激发市场活力。
在严格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方面,《意见》提出,按照权责一致、监督有效并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严禁违规通过国有企业等以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形式规避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完善项目建设标准和投资概算核定标准体系,严格项目概算约束;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终身负责制。
在规范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方面,《意见》提出,动态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各省级政府要根据项目性质、市县承接能力等,合理确定本地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权限;推进项目备案信息和备案证明标准化,加强备案信息完整性、产业政策符合性核查;强化企业投资管理政策和产业政策、要素资金管理政策的协同联动。
在提升投资审批效率和促进项目落地方面,《意见》提出,深入推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进一步精简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对同一部门并联审批的报建事项实行合并办理;规范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严厉打击规避招标、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项目建设实施管理,完善投资项目建设实施信息填报等制度。
在加强项目监管和健全评价体系方面,《意见》提出,压实项目全过程监管责任,投资主管部门履行综合监管责任,行业主管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建立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投资项目决策综合评价和绩效评价制度,有效支撑投资决策和项目管理。
对于严格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意见》指出,除党中央、国务院有明确要求或者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政府投资项目均应严格履行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审批程序。规范实行审批管理的项目范围,对应由政府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和实质性承担偿还责任的项目,严禁通过国有企业等以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形式规避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强化对项目需求、建设内容、资金筹措方案、运营管理模式等的审核把关。完善项目建设标准和投资概算核定标准体系,强化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部门对投资概算的核定管理,严格项目概算约束。项目审批部门要加强对投资咨询评估机构及其专家的一体化管理,避免简单以评估评审意见代替投资决策。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终身负责制,对违规决策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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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中央财政继续支持部分城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申报条件:2026年,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工作的范围为地级及以上城市,共评选不超过15个城市。每省(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推荐1个城市参评,申报城市需同时满足以下基础条件:1.建立推动城市更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机制,制定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工作方案,具体实施范围相对集中,主要位于城市老城区;2.城市财力满足城市更新投入需要,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不得因开展城市更新形成新的政府隐性债务;3.2024年1月1日以来,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未出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重大负面舆情事件。
补助标准:中央财政按区域对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城市给予定额补助。其中:东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8亿元,中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0亿元,西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2亿元。资金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分年拨付到位。
支持方向: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入围城市的重点样板片区建设和机制建设2个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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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申报工作启动。
申报范围:2026年试点申报范围为省会城市和其他地级市,已入选2024、2025年试点的城市不得重复申报。全国拟支持不超过20个试点城市,优先支持政策未覆盖的省(区、市)符合条件的城市,各省(区、市)推荐不超过1个城市申报。
重点任务:加快城乡商业设施改造、加快商贸流通业创新转型、加快数智供应链应用3大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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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16项举措促城市更新。
为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联合印发通知,从规划引领、土地供应、消防验收、产权登记等四大领域推出16项具体举措,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
通知明确,土地的主导用途按建筑面积超过50%的建筑功能来确定。既有建筑立面改造、内部装修、增设消防楼梯、加装电梯、无障碍设施、社区公园和口袋公园等情形,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同时,新增的市政、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等设施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容积率;鼓励对多保留历史建筑、多无偿移交公共服务设施等公益性贡献,给予建筑面积补足,并探索跨项目或跨单元容积率转移和奖励机制。
存量土地有5年过渡期。针对存量土地和房产盘活中“过渡期届满后怎么办”的难题,通知明确,利用存量土地、房产发展国家支持产业的,可享受不超过5年的过渡期,其间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期满前由市县政府评估,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和履约要求的,按新用途办理规划调整、用地变更和不动产登记;不符合的,按约定退出。此外,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等零星用地,优先用于口袋公园、公共停车、休闲健身等设施。
消防和办证同步优化。省级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将联合制定既有建筑功能转换的正负面清单。属于豁免办理工程规划许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可按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依程序办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备案。产权登记上,支持带建筑物一体化收储供应登记;已批准纳入城市更新计划的项目,原权利人可依据更新协议约定,单方申请办理重建后,取得不动产的预告登记。对国有建设用地上老旧住房拆除重建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原权利人可按协议约定申请,直接按户办理新建房屋的首次登记。
供稿:市财政局政策研究室
来源:中国政府网、财政部、各省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及财政厅官网、央视财经、人民日报、经济日报、中国经济时报、中国财经报等媒体
审核:市财政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