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9日,纽约证券交易所美国市场(NYSEAmericanLLC)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拟议规则变更(第101条和第102条),旨在提高初始上市标准,该提案于1月30日由SEC公开披露,核心是通过细化标准保障上市股票流动性与市场质量。此次修订围绕四大方面展开:
一、重构公众持股计算体系
新增“受限证券”(因各种原因受转售限制的股份)和“无限制证券”(可自由交易的股份)的新定义。
将初始上市标准中关于“公众持股市值”的要求,从原先计算所有公众持股,修改为仅计算“无限制公众持股”(即排除受限证券)。目的是确保上市后真正可流通的股份数量充足,避免公司仅凭大量无法立即交易的股份上市。
二、旨在提高核心上市财务指标
最低股价标准统一上调至每股4美元,取消原先2-3美元的差异化要求,与“非低价股”认定标准对齐;
IPO或承销发行上市的企业,新增无限制公众持股市值不低于1500万美元的硬性要求,且需以发行价区间下限计算。
三、收紧市值考核时间维度
明确初始上市标准3和4的具体指标:
其中标准3要求企业总市值达到5000万美元;标准4要求申请人在上一财年或最近三个财年中的两个财年,满足7500万美元总市值,或7500万美元总资产加7500万美元总收入。
对于适用这两项标准的企业,要求其在申请上市前连续90个交易日,同时满足对应市值/财务指标和4美元最低股价的双重条件,强化上市资质稳定性。
四、调整条款架构并同步退市规则
将原《NYSE American Company Guide》第102条中的股价、市值要求,整合至第101条初始上市标准中;同步修订第1003(b)(i)条退市条款——公开持有股份的合计市值(按拟议修订后的第101条定义)连续90天以上低于100万美元,上市公司通常将面临退市程序。使其公众持股相关定义与新上市标准保持一致,形成监管闭环。
总的来说,此次修订缩小了与纳斯达克上市规则的差异,核心目的是解决上市证券流动性不足、价格易被操纵等问题,从源头保障市场交易质量。
目前该提案进入SEC评议期,SEC将在《联邦公报》发布通知后45至90天内做出决定,若落地将进一步规范纽交所美国市场上市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