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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鲸新闻12月29日讯(记者屠俊)12月28日,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葫芦娃,605199.SH)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和董事长刘景萍立案。
葫芦娃药业集团以海口为总部,于2005年6月22日成立,公司2008年进行重组,2020年7月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提出致力于成为“中国儿药第一品牌”。
刘景萍为ST葫芦娃董事长、实控人之一,据公司2024年年报,刘景萍,博士研究生,2001年9月至2006年8月,担任海南省生物制品公司董事长;2006年5月至2018年8月,担任康迪健康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7年12月至2016年2月,担任公司董事长;2016年2月起,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目前兼任葫芦娃投资执行董事、康迪健康执行董事、文昌农商行董事等职务。
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4月29日,葫芦娃药业2024年度的年报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4月30日,公司A股股票简称由“葫芦娃”变更为“ST葫芦娃”。
在关于2024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公告中显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关于对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葫芦娃对其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重述。截至审计报告日,葫芦娃尚未提供与重述事项相关的完整财务资料及相关原始资料,因此,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无法就重述事项对葫芦娃2024年度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葫芦娃控股股东通过个人(非葫芦娃员工)名下的银行账户向葫芦娃的客户提供了资金支持。葫芦娃2024年末应收账款余额排名前10的部分客户期后无回款或回款金额较小。由于葫芦娃管理层未就上述情况提供合理解释和相关支持性资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无法就相关客户是否存在受托存放葫芦娃的产品、葫芦娃是否已经履行完毕相关销售合同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葫芦娃2024年度向海南中旺医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中旺”)外购研发项目8个并支付4205.37万元(2023年度:外购研发项目4个,支付1800.00万元)。海南中旺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与葫芦娃实际控制人之一存在亲属关系,海南中旺自2022年6月成立以来未向除葫芦娃外的其他方转让过研发项目。葫芦娃未就上述情况提供合理解释和相关支持性资料,因此,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无法就上述外购研发交易的商业实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该事项对葫芦娃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2025年8月26日,上交所发布关于对ST葫芦娃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决定书显示,ST葫芦娃多期定期报告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涉及金额较大、更正比例较高,责任人方面,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刘景萍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和日常经营管理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时任财务总监于汇作为公司财务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上交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ST葫芦娃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刘景萍、时任财务总监于汇予以通报批评。
公司经营状况方面,从2024年起开始面临压力。公告显示,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4.14亿元,同比下降21.26%;归属净利润巨亏2.74亿元,同比转亏,下滑幅度高达2629.23%。
10月31日,ST葫芦娃发布2025年三季报。公司营业总收入为6.83亿元,同比下降33.88%;归母净利润为亏损1121.39万元。
此外,公司控股股东近2400万股股份还被司法冻结。12月6日ST葫芦娃发布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海南葫芦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2390万股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占其持股总数的14.3%,占公司总股本的5.97%,冻结期限从2025年12月5日至2028年12月3日。据悉,葫芦娃投资于2024年10月30日将上述2390万股股票质押给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期限为2年,后因触发提前赎回条款,信托公司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了司法冻结。
截至目前,葫芦娃投资仍在与各方沟通协商解决方案,但在公司经营状况不佳、股价持续低迷的背景下,此次股权冻结不仅可能影响控股股东的控制权稳定性,还可能进一步加剧市场对公司后续融资能力的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