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最新。
据“海关发布”11月8日消息,海关总署公告,根据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71号,自2025年11月10日起,停止将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的现行反倾销税税率适用于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相关截止波长位移单模光纤。海关总署决定相应废止海关总署2025年第180号公告(海关总署关于相关截止波长位移单模光纤商品编号申报要求的公告)。
此前,商务部在11月5日发布公告称,2025年9月3日,商务部发布2025年第48号公告,自2025年9月4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相关截止波长位移单模光纤实施反规避措施,将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的现行反倾销税税率适用于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相关截止波长位移单模光纤。
上述措施实施后,鉴于贸易环境发生了变化,商务部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停止实施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相关截止波长位移单模光纤的反规避措施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25年11月10日起,停止将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的现行反倾销税税率适用于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相关截止波长位移单模光纤。
11月7日,海关总署还发布了两则公告,决定自2025年11月10日起废止海关总署2025年第29号公告(关于暂停进口美国原木的公告);自2025年11月10日起恢复CHS Inc.等3家企业大豆输华资质。
综合自:海关发布、海关总署网站、商务部网站
责编:万健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