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科技企业发展最好的时代,多种政策支持科技企业发展。
《公司法》允许采用技术入股,在新《公司法》规定五年实缴出资后,市场上很多人冒出来教大家购买假技术来实缴出资,但这样操作不仅要交冤枉税,还可能影响公司未来的上市。
申请上市前股东全部必须实缴出资,而且需要从公司成立第一天开始核查历史以来股东的实缴出资情况,技术入股容易因为价格虚高而影响上市。
下面通过四个真实案例进行分析,有三种不同的处理方案。
1. 用技术入股13年后补1400万元
普源精电
13年前三位股东用技术出资1400万元,13年后公司开始筹备上市,用现金1400万元补了13年前的技术出资。
2021年申请科创板上市,他们解释说,当年三位股东用来出资的技术是在职期间发明的,无法排除职务发明的风险,所以用现金补正,而技术还是归公司所有。
公司于2022年4月8日成功在科创板上市了。
可是1400万元这么大笔钱,而且过了13年这么久,如果当年的股东退出了怎么办呢?
2. 前股东用技术入股退出后,新股东补600万元
安杰思
公司在2010年成立,创始人共用无形资产出资600万元。
六年后创始人卖股权退出了,换了一个新的实控人进来。一年后,因为已退出的创始人曾用无形资产出资,由购买已退出创始人股权的股东用现金补了600万元。
申请上市被问询:创始人已退出,由其他股东替代创始人用现金置换无形资产出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合法有效。
公司在2020年第一次申请科创板上市失败了,两年后再次申请,最终于2023年5月19 日成功在科创板上市。
如果前股东采用技术入股退出后,后来没有人愿意替他补钱怎么办呢?
3. 通过减资解决技术入股问题
恒安嘉新
2009年将公司注册资本从6万元增资到1000万元,创始人A用无形资产作价增资700万元,并由B代持股。
2019年4月申请科创板上市,被问询:
(1)股东是否依法履行了出资义务,用于出资的技术来源及评估情况,是否存在出资瑕疵,补救措施和整改情况。
(2)用于出资的技术是否属于创始人在西门子任职期间的职务发明。
他们回复说,用于出资的技术是B带领员工研发的,属于本公司的职务发明。
创始人A没有参与技术研发,不属于他在西门子任职期间的职务发明。
由于用于入股的技术实现价值低于评估价值,无形资产出资存在瑕疵,在2011年拿到融资后投资人要求规范操作,已经在2012年3月进行补救,将公司注册资本从1900万元减资到1200万元,将技术入股的700万元进行减资处理。
可是这样不是直接导致创始人股权比例大幅减少?
原来他们采用的操作是,创始人等先现金增资700万元,拿到投资的融资后,再把技术出资的700万元做减资处理。
其实不需要这么麻烦,把创始人的700万元技术出资改成货币出资就可以了。
虽然技术出资的问题已经补救,但于2019年8月去到证监会还是被否了,而否决的原因包括员工股权激励的处理等问题,股权激励的内容在后面介绍。
4. 采用特殊方式处理技术入股
尚航科技
公司于2010 年成立,注册资本 350万元,创始人持股28.57%,雷军持股57.15%,广州菁英持股14.28%。
在实缴完成后,雷军和广州菁英以1元价格将36.43%转让创始人,转让完成后创始人持股 65%、雷军持股 28%,广州菁英持股7%。
2023年3月申请主板上市,被问13年前雷军等实缴出资后,将股权以 1 元的价格转让给创始人的合理性,是否存在持股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他们回复说,创始人与雷军等通过业务相识,其认可创始人的个人能力而投资。投资人将36.43%以1元价格转给创始人,是源于财务投资人对创业团队的激励及实操便利性等方面的考虑。2010 年公司成立时,国内科技领域的天使投资刚刚兴起,操作经验较少,虽然《公司法》允许技术入股,但实操对技术入股的评估、预留激励期权池的设定等尚存难度,为了方便操作而采用这样的方式处理。
所以是通过样的操作实现技术入股?
可是,雷军等把股权转给创始人才过了三个月,创始人自己对公司增资650万元,股权结构变成创始人持股82.75%,雷军持股9.8%,广州菁英持股2.45%。
创始人把650万元实缴完成后,又把22.75%股权免费转给雷军和广州菁英,股权结构又变回创始人持股 65%、雷军持股 28%,广州菁英持股7%,离上次雷军给创始人1元转股才过了半年。
两轮操作下来,就是创始人共出资750万元获得65%股权,而雷军等只出资200万元获得35%股权,创始人是溢价出资,而雷军等是折价投资。
被问询创始人将22.75%股权无偿转让给雷军等的合理性,是否存在股权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等。
他们回复说,当时公司打算扩大经营及申请办理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要求注册资本1000万元,需要增加投入,但雷军等对公司未来发展存在一定担忧,对是否继续增加投资存在顾虑。
为了不影响业务发展,创始人自己出钱增资650万元后,再免费把股权22.75%股权转给雷军等,雷军等不用花钱就能确保股权比例不被稀释,就是创始人替雷军等实缴了22.75万元出资。后续随公司业务持续良性发展,基于雷军等在公司早期阶段提供帮助,创始人主动放弃收取股权转让款。
又被问询,部分媒体关注到上述事项以及雷军与公司部分客户存在关联,关联销售金额高达1.27亿元,占营收比超过30%;公司还向雷军控制的金山云网络采购云服务。要求说明获取订单的方式、价格公允性,说明是否存在由股东介绍业务的情形,是否对雷军及其关联公司存在重大依赖。雷军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与公司的业务及资金往来情况,关联采购、销售金额及占比,交易价格的合理性与公允性等。
尚航科技于2023年3月申请主板上市,后来于2023年12月撤回了。
2024年12月改申请北交所,至2025年9月还在审核中。
5. 关于技术入股特别提醒
尚航科技这种股权交易存在特殊情况,又存在业务关联的,容易被怀疑存在股权代持、利益输送等而影响公司上市。
对于第一次投资人给创始人1元转股,他们说是技术入股。
而真正的技术入股需要满足四个要求:
(1)需要有真正靠谱的技术,而且价格公允,还需要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
(2)由股东与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股东把技术转给公司,需要交税。
(3)如果是专利技术出资,还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专利转让的登记手续。
(4)并在公司章程写明是技术出资。
有人担心技术评估会泄露技术秘密或者技术转让要交税等,可以采用变通的方法处理,我在《股权进阶》书里介绍了五种方法。
技术入股需要操作得当,操作不当不仅影响公司上市,还可能会踩坑。
《股权进阶》书里介绍了别人踩坑的案例,比如有的是技术股东踩坑了,出了技术还要付钱或者给了技术却拿不到股权;有的是出钱的股东踩坑了,给了股权拿不到技术或者给了股权只拿到假技术。
如果公司未来打算上市,而技术又不是那么过硬的,建议就不要采用技术入股了,以免未来影响公司上市。
如果创始人想少出钱多持股,可以看上一篇文章介绍的:人力入股的变通方式方法。
作者,股权律师卢庆华,结合上市规则做股权设计,上市前股权问题排查和优化等服务。
管理专业出身,25年前考取律师资格,出版两本书《股权进阶》和《公司控制权》。
曾帮百亿营收企业解决股权问题,他们找了清华、北大、人大、政法等专家+红圈所律师,打多场官司没解决后找我的。
上一篇:见证历史!金价再创新高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