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09.3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90.66%,对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78.2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36.45%,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能源”)向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高新区支行(以下简称“天津银行”)申请授信60,000万元,期限12个月,公司提供30,000万元(敞口)连带责任保证;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申请商业承兑汇票融资7,500万元,最高主债权在8,250万元的最高余额内,期限自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提供7,500万元(敞口)连带责任保证;向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廊坊银行”)申请融资10,000万元,期限6个月,该融资为两笔业务,业务均为银行承兑汇票,每笔票面金额均为10,000万元,泰达能源以不少于票面金额的50%交存保证金并以所存保证金提供质押担保,公司提供10,000万元(敞口)连带责任保证;向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农商行”)申请融资3,000万元,期限12个月,该业务为国内信用证,开证金额6,000万元,泰达能源以不少于开证金额的50%交存保证金并以所存保证金提供质押担保,公司提供3,000万元(敞口)连带责任保证;向滨海农商行申请融资5,000万元,期限6个月,该业务为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为10,000万元,泰达能源以不少于票面金额的50%交存保证金并以所存保证金提供质押担保,公司提供5,000万元(敞口)连带责任保证。
控股子公司泰达能源的全资子公司天津兴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实新材料”)和天津市东方年华特种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特种材料”)分别向天津银行申请融资1,000万元,期限均为12个月。以上均由泰达能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的三级子公司润电环保(唐山曹妃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曹妃甸润电环保”)、日照凯迪生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照凯迪”)和洛阳润电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润电环保”)分别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申请融资1,000万元,期限均为18个月。以上均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上海泰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泰达实业”)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开发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申请融资2,000万元,期限12个月。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相关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经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5年度为泰达能源、曹妃甸润电环保、日照凯迪、洛阳润电环保和上海泰达实业提供担保的额度分别为237,000万元、39,000万元、29,000万元、42,000万元和20,0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泰达能源、曹妃甸润电环保、日照凯迪、洛阳润电环保和上海泰达实业提供担保的余额分别为179,352.85万元、6,690.14万元、0、0和0,本次担保后的余额分别为234,852.85万元、7,690.14万元、1,000万元、1,000万元和2,000万元,泰达能源、曹妃甸润电环保、日照凯迪、洛阳润电环保和上海泰达实业可用担保额度分别为2,147.15万元、31,309.86万元、28,000万元、41,000万元和18,000万元。
经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泰达能源2025年度为兴实新材料和东方特种材料提供担保的额度分别为1,000万元和1,000万元。本次担保前泰达能源为兴实新材料和东方特种材料提供担保的余额分别为0和0,本次担保后的余额分别为1,000万元和1,000万元,兴实新材料和东方特种材料可用互保额度分别为0和0。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1999年5月31日
(2)注册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泰港工业园10号厂房西侧第三层北半侧办公区
(3)法定代表人:孙国强
(4)注册资本:25,196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基础地质勘查;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办公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家电零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农产品智能物流装备销售;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汽车零配件销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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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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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4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余数据未经审计。
3.截至目前,泰达能源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不存在诉讼与仲裁等其他或有事项。
4.泰达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天津兴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1992年1月3日
(2)注册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中塘镇黄房子村
(3)法定代表人:刘丽
(4)注册资本:2,000万元整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木材销售;润滑油销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食品添加剂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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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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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4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余数据未经审计。
3. 截至目前,兴实新材料不存在抵押、担保、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4. 兴实新材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天津市东方年华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01年4月26日
(2)注册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万象路187号
(3)法定代表人:刘丽
(4)注册资本:6,180万元整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农产品智能物流装备销售;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电线、电缆经营;家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日用家电零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国内贸易代理;金属矿石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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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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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024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3.截至目前,东方特种材料不存在诉讼与仲裁等其他或有事项。
4.东方特种材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润电环保(唐山曹妃甸)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18年11月07日
(2)注册地点:唐山市曹妃甸区装备制造园区兴港南三路南侧、通港西一路西侧
(3)法定代表人:李京海
(4)注册资本:10,9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固体废物治理;通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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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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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4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余数据未经审计。
3.截至目前,曹妃甸润电环保不存在对外担保、抵押和诉讼等其他或有事项。
4. 曹妃甸润电环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日照凯迪生态能源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15年12月29日
(2)注册地点: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碑廓镇黄海西路南
(3)法定代表人:李京海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农林废弃物发电、供热、供汽、灰渣销售:木材、生物质燃料的进口、收集、加工、成型、销售;电厂运营检修、调试服务,机电设备的安装修理(不含特种设备);物流服务。(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的,需凭有效许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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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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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4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余数据未经审计。
3.截至目前,日照凯迪不存在对外担保、抵押和诉讼等其他或有事项。
4.日照凯迪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六)洛阳润电环保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18年9月30日
(2)注册地点: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缑氏镇扒头村(顾刘路与府李路交叉口东南角50米1号)
(3)法定代表人:曹士悦
(4)注册资金:16,2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肥料生产;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餐厨垃圾处理;供电业务;供暖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固体废物治理;肥料销售;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环保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物清洁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热力生产和供应;再生资源销售;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水污染治理;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城市绿化管理;城乡市容管理;环境卫生管理(不含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的处置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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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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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4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余数据未经审计。
3. 或有事项
截至目前,洛阳润电环保不存在对外担保、抵押和诉讼等其他或有事项。
4. 洛阳润电环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七)上海泰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06年11月20日
(2)注册地点:上海市金山区龙胜路1000号五层506室A
(3)法定代表人:张涛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橡胶制品销售;棉花收购;棉、麻销售;新鲜水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灰和石膏销售;化肥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草及相关制品销售;生物质成型燃料销售;润滑油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农副产品销售;固体废物治理;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再生资源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礼品花卉销售;城市绿化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检验检测服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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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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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4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余数据未经审计。
3.或有事项
截至目前,上海泰达实业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4.上海泰达实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泰达能源向天津银行融资事项的担保协议
1. 公司与天津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过户费、公证费、送达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2)担保金额:30,000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 泰达能源的其他股东邹凌和中润华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润华隆”)提供保证式反担保。
(二)泰达能源向浙商银行融资事项的担保协议
1.公司与浙商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2)担保金额:7,500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2.泰达能源的其他股东邹凌和中润华隆提供保证式反担保。
(三)泰达能源向廊坊银行融资事项的担保协议
1. 公司与廊坊银行签署两份《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债权人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其他费用、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保证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债权人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险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等)及其他的主合同债务人及保证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费用,以及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债务人补足的保证金。
(2)担保金额:两笔各5,000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 泰达能源的其他股东邹凌和中润华隆提供保证式反担保。
(四)泰达能源向滨海农商行融资事项的担保协议
1. 公司与滨海农商行签署两份《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融资金额、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申请执行费、律师费、办案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差旅费、电讯费、处置费、过户费等)以及其他所有债务人应付费用。
(2)担保金额:一笔3,000万元,一笔5,000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间: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2. 泰达能源的其他股东邹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中润华隆提供保证式反担保。
(五)兴实新材料向天津银行融资事项的担保协议
泰达能源与天津银行签署《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过户费、公证费、送达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2.担保金额:1,000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六)东方特种材料向天津银行融资事项的担保协议
泰达能源与天津银行签署《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过户费、公证费、送达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2.担保金额:1,000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七)曹妃甸润电环保、日照凯迪和洛阳润电环保向光大银行融资事项的担保协议
1.公司与光大银行签署三份《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以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
(2)担保金额:三笔各1,000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限: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曹妃甸润电环保、日照凯迪和洛阳润电环保分别提供保证式反担保。
(八)上海泰达实业向建设银行融资事项的担保协议
公司与建设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2.担保金额:2,000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限: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九)上述担保使用的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将在2025年12月31日届满,担保额度的审批需重新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和三级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以保证资金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保。根据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等,董事会认为风险可控。泰达能源的其他股东邹凌就泰达能源向滨海农商行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邹凌、中润华隆就泰达能源向天津银行、浙商银行和廊坊银行融资事项提供保证式反担保;曹妃甸润电环保、日照凯迪和洛阳润电环保就其向光大银行融资事项提供保证式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已审批2025年度担保额度内,担保总额度为202.40亿元。
(二)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09.3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90.66%。
(三)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0。
(四)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7月2日